经上杭县人民政府批准,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2021拍5号 | 上杭大道西侧、205国道南侧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超市等,不含商业办公)、商服用地—餐饮用地(饭店、餐厅等)、商服用地—娱乐用地(电影院、儿童乐园等)。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上杭县人民政府(杭政地〔2021〕280号) |
2021拍6号 | 上杭大道西侧、205国道南侧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不含商业办公)。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上杭县人民(杭政地〔2021〕280号) |
宗地的具体位置、用途详见规划图件所示。
二、地块主要规划条件:
地块编号 | 规划用地面积(㎡) | 出让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 容积率 | 建设密度(%) | 绿地率 (%) | 建筑控制 高度(米) |
2021拍5号 | 96078 m2 | 96078 m2(其中住宅用地面积69998 m2;商服用地面积26080 m2) | 计容建筑面积(含物业、养老、健身等用房)≥163333㎡且<211371㎡。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8333㎡且<181371㎡,商业建筑面积≥25000㎡且<30000㎡ | ≥1.7且<2.2 | 15%-25%(其中住宅用地≤20%,商服用地≤40%) | 26%-36%(其中住宅用地≥30%) | ≤80米(其中住宅≥27米,18米≤商服≤30米) |
2021拍6号 | 62174 m2 | 62174 m2 | 计容建筑面积(含物业、社区、卫生、养老、健身等用房)≥111914 m2且<143000 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0914㎡且<141000 m2,商服建筑面积≥1000 m2米且<2000 m2 | ≥1.8且<2.3 | 10%-20% | 30%-40% | ≤80米(其中住宅≥27米,商服≤12米) |
说明:
1.容积率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进行计算。建筑面积是按《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计算办法计算的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需要分摊到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之和。
2.2021拍5号具体规划条件以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上杭大道北段西侧A地块收储项目规划条件》编号:2021-034)出让地块规划条件为准。
3.2021拍6号具体规划条件以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上杭大道北段西侧B地块收储项目规划条件》(编号:2021-035)出让地块规划条件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但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未履行出让合同相关条款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