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兴建的上杭山水蓝湾四期项目位于上杭县临城镇西郊村、城北村,该项目于2019年3月7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50823201900015号)。现该项目基本完成工程建设,我局在比对了审批图纸以及上杭金山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报告》后,对该项目竣工情况进行现场踏勘。为保障小区全体业主利益,现根据相关规定,将与原审批不符的部分、公共部分进行公示:
一、与原审批不符的部分
(一)H123一层建筑占地面积增加。原H123一层建筑占地451.66平方米,为增加居配配电室面积,该幢建筑一层建筑占地面积扩大平方米,现建筑占地面积为459.02平方米,经公示无异议后,拟按现状予以核实。(详见附图)
(二)H123原强弱电机房、配电房变更配电室。原强弱机房、配电房建筑面积分别为31.36平方米和35.54平方米,现变更为配电房,建筑面积93.56平方米,比调整前的面积(66.9㎡)增加了26.66平方米,经公示无异议后,拟按现状予以核实。(详见附图)
(三)H123西侧社区卫生室位置变更。原社区卫生室由原来该幢楼的西侧变更至东侧,原建筑面积33.45平方米,变更后建筑面积为35.02平方米,面积增加1.57平方米。该幢楼原西侧社区卫生室现变更为计量间,建筑面积为:46.78平方米。经公示无异议后,拟按现状予以核实。(详见附图)
(四)H123一层增加消控室。原设计方案一层未设计消控室,现在H123一层增加消控室,建筑面积为37.74平方米。经公示无异议后,拟按现状予以核实。(详见附图)
(五)H123一层物业用房面积减少53.49平方米。H123一层原物业用房,建筑面积210.48平方米,现增加消防通道,建筑面积为28.15平方米,调整后H123一层物业用房面积为145.73平方米,减少了64.75平方米。经公示无异议后,拟按现状予以核实。(详见附图)
(六)H123通信接入机房位置调整和面积减少。因H123一层增加消防通道面积(28.15㎡),导致通信接入机房面积不够,现将H123一层通信接入机房,建筑面积116.94平方米,调整至地下室,面积57.45平方米,面积减少59.09平方米。经公示无异议后,拟按现状予以核实。(详见附图)
(七)H122一层居家养老服务点面积减少。因消防需要,H122一层增加消防通道,建筑面积27.48平方米,现居家养老服务点面积为106.31平方米,原H122一层居家养老服务点建筑面积为108.87平方米,减少了2.56平方米。经公示无异议后,拟按现状予以核实。(详见附图)
(八)H122一层商业服务面积减少。因H122增加一层消防通道面积27.48平方米,原H122一层商业服务面积108.25平方米,现商业服务面积为104.53平方米,减少了3.72平方米。经公示无异议后,拟按现状予以核实。(详见附图)
(九)文体活动室面积减少12.71平方米。因H122增加了一层消防通道面积27.48平方米,原文体活动室建筑面积214.59平方米,现该幢楼文体活动室建筑面积181.88平方米,H123一层增加文体活动室建筑面积20平方米,现有文体活动室建筑面积共201.88㎡,减少了12.71平方米。经公示无异议后,拟按现状予以核实。(详见附图)
(十)地下室消防水池、水泵房位置调整。为了完善地下室车位布局,调整地下室消防水池、水泵房的位置,由原H123调整至H122东边地下室。经公示无异议后,拟按现状予以核实。(详见附图)
(十一)地上消防扑救场地位置变更。原设计方案消防扑救场地在H122、H123北面,因北面原消防扑救场地在红线外,现调整至H122、H123南面。经公示无异议后,拟按现状予以核实。(详见附图)
(十二)地下室增加配电房位置变更。地下室增加配电室,建筑面积13.26平方米。经公示无异议后,拟按现状予以核实。(详见附图)
二、公共部分
(一)公共停车位:地上室外公共停车位19个,地下停车位41个。(详见附图)。
(二)一层公共架空层:一层公共架空(消防通道)面积共计55.63平方米。(详见附图)
公共部分不得围闭、分隔、分户,不得作为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给业主,不得对外销售,禁止改变功能挪作他用,更不能用于出租或作为营业性场所,并须向业主委员会公开承诺只能作为休憩、绿化、通道等公共场所使用。
三、养老服务、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面积314.41㎡,(详见附图)。
养老服务用房面积106.31㎡,(详见附图)。
社区卫生室面积35.02㎡,(详见附图)。
商业服务面积104.53㎡,(详见附图)。
配电机房(计量间、配电)面积140.34㎡,(详见附图)。
机动车停车位60个(地下室41个,地上19个),(详见附图)。
通信机房面积57.45㎡,(详见附图)。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现将本项目上述部分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6日,共计7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
邮编:364200
联系电话: 0597-3969015,联系人:郭文锋
附件:1.原规划审批总平面图、竣工总平面图
2.调整前、调整后H122平面图
3.调整前、调整后H123平面图
4.调整前、调整后地下室平面图
上杭县自然资源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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