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增殖放流鱼苗招标公告
  • 资讯类型:上杭新闻  /  发布时间:2020-04-10  /  浏览:902 次  /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渔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龙财农指[2020]18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渔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144号)、《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渔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龙财农指[2019]34号)及《上杭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增殖放流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杭农纪要[2020] 21号)文件精神,现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增殖放流扁圆吻鲴、棘胸蛙苗种招标公告如下:

  一、采购苗种品种、金额和规格

  1.包1(龙财农指[2020]18号):扁圆吻鲴苗种采购金额18万元、每尾8-12㎝(全长),采购的扁圆吻鲴苗种可分二次放流增殖。

  2.包2(闽财农指[2018]144号):棘胸蛙苗种采购金额9万元、平均规格每只≥10g,采购的棘胸蛙苗种一次性放流增殖。

  3.包3(龙财农指[2019]34号):棘胸蛙苗种采购金额27万元、平均规格每只≥10g,采购的棘胸蛙苗种可分二次放流增殖。

  二、苗种招投标

  1.招标方式:由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招标。

  2.投标人资格、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投标人有相应苗种的生产能力,提供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的《苗种生产能力证明》原件。投标棘胸蛙苗种的应持龙岩本区域有效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原件、复印件;投标扁圆吻鲴苗种的应持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③不接受委托投标和委托投苗,原则上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和投苗,确需由企业内部人员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含有代理人的该企业社保名册。

  ④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方法

  参标单位必须3家以上(含3家)。

  ‚投标单位必须在最高限价内投标,如投标单位所投标的价格高于投标单位规定的最高限价,此标视为无效标。

  4.确定中标单位方法

  以价格最低者为中标。

  ‚如中标单位有二家以上,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苗种供应单位。

  5.投标单位在投标日的投标前应交投标履约保证金5000元。若中标后能履行供应苗种合同条款的,在放流结束后,招标单位如数退回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后不履行供应苗种合同条款的,视为违约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对未中标的,招标单位随即退回履约保证金。

  三、放流时间、地点

  1.扁圆吻鲴苗种放流时间为6-10月份,放流地点为汀江官庄河段、城区河段、旧县河和黄潭河。

  2.棘胸蛙苗种放流时间为6月份,放流地点为古田镇、溪口镇、

  太拔镇等乡镇的山涧。

  具体日程视工作安排和天气情况,采购方提前5天电话告知供应方准备苗种。供苗方须准备足够人力、车辆、苗种及投放工具,按指定时间、地点投放。

  四、质量要求

  1.苗种规格整齐、无畸形,健康、活动能力强,无病害,体表完好。棘胸蛙苗种为福建省龙岩市本区域品种。

  2.根据省局“增殖放流经济水产苗种质量安全检验工作方案”,增殖放流前对增殖放流苗种要进行质量安全检验,供苗单位需提供每项检测值都为合格的检验报告。检验项目有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每次抽样渔政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检验单位为福建省水产研究所(农业农村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厦门))。

  五、价格构成

  1.扁圆吻鲴苗种:以尾计价,最高限价0.3元/尾。

  2.棘胸蛙苗种:以只计价,最高限价8.0元/只。

  苗种价格包含苗种费、运输费、投放费、税费等。

  六、签订购苗合同

  1.中标单位提供苗种抽样各项检测值都为合格的检验报告后与招标单位签订购苗合同。

  2.如中标单位的苗种抽样检验报告有一项目检测值为不合格,应终止签订购苗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5000元。

  七、装运与验收

  1.装运方式:供应方按等量装运,提供装运重(数)量清单。

  2.验收人员:采购方委托本单位以外的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资格的水产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验收。

  3.抽样比例与计数办法:抽样比例为20%。抽样数量少于供应商自报数量时,该批次苗种全部按抽样差率扣数;多于供应商自报数量时,按自报数量计数。

  4.样品中超过5%苗种末达质量要求的,采购方不予验收,由供应方无条件更换苗种。

  5.扁圆吻鲴平均全长小于7-8㎝(不含8㎝),单价核减10%;扁圆吻鲴平均全长小于7㎝(不含7㎝),采购方予以拒收。棘胸蛙平均重量9-10克(不含10克),单价核减10%;棘胸蛙平均重量小于9克,采购方予以拒收。

  6.超出合同约定供应量的,由供应方自行处理;少于合同约定供应量的,供应商应组织第二次供苗,供苗量应等于合同约定供应量。

  八、结算与支付

  投苗结束时当场结算。在供应方提供正式发票10天内,采购方以转账(汇款)方式将本批苗种款转(汇)至供应方银行基本结算账户。

  九、邀请招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4月16日上午10:00

  2.地点:县农业农村局五楼会议室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 7 日


帮助说明 |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 留言咨询
上杭房产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9-2022 上杭县豪杰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上杭房产网 合作热线:18850803826 
网站客服QQ:912197692 地址:和二巷25号1幢C118号店
闽ICP备20005933号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