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杭自然资告字〔2019〕08号)
经上杭县人民政府批准,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19拍04 | 宗地面积: | 3901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客家新城龙翔大道南侧实验中学西侧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36 |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旅馆用地(旅馆)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3508619BA0009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33万元 | 出让土地条件: | 按现状 | ||||||
起始价: | 5162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未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03日至2019年12月23日到上杭县自然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09日至2019年12月23日到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3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12月24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9年12月25日09时30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宗地块属不可销售整体自持的商业服务用地,出让后由竞得人整体自持,不得对外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分割销售),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地块用途:商服用地-旅馆用地(旅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上杭县北环中路17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邓女士
联系电话:0597-3132818
开户单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090510010010000182947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