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现代乌兔产业园调整项目的函
各有关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资金的通知》(龙财农指〔2018〕58号)和《关于调整实施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专题会议纪要》(杭农纪要〔2019〕77号)要求,为推动项目实施,现就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现代乌兔产业园调整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区域
通贤镇、南阳镇、蛟洋镇
二、补助对象、标准及方式
1.补助对象:产业园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经营对象。
2.补助标准:每个建设项目市级补助金额10-35万元,市级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1/2。
3.补助方式:产业园专项资金按“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扶持项目应当为2019年1月1日以后开始建设的项目。
三、扶持内容
产业园扶持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与产业发展相关的“五新”技术推广及设施、设备、工程建设。具体扶持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扶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智慧农业、物联网、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与冷链系统、农产品展示等公共服务平台设施设备建设。
2.农业产业项目建设:重点扶持各类标准温室大棚设施、温湿度数控设施、水肥一体化设施、土壤改良、基质栽培、微喷灌系统、农产品加、贮藏与包装、休闲农业设施等。
3.农业技术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农业“互联网+”、品牌创建、农业 “五新”推广与培训,以及良种引进、繁育、示范推广和品种试验繁育、扩繁基地(场)建设。
4.道路硬化、农田水利建设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不列入扶持范围。
四、项目申报
1.产业园调整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公示。择优选择1-2家为实施对象,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级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联文批复实施。
2.同一建设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财政性资金补助。
3.补助对象申报项目应为乌兔养殖相关项目,证照齐全,项目用地合法。
4.申报时限: 2019年9月16日 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向县级农业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县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项目验收;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正式税务发票金额应不低于扶持该项目的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金额。验收合格并经公示无异后,县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验收工作要在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逾期无法完成验收的项目,取消市级现代乌兔产业园专项资金补助。
六、注意事项
各类经营主体申请报告及项目实施方案经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审核后,上报至上杭县农业农村局产业推进股。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cyg3880531@163.com。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三份(A4纸打印)。同时将上杭县防范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项目申报审核表、承诺书一并上报。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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