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城绿地系统规划(2018-2030年)》公示公告
《上杭县城绿地系统规划(2018-2030年)》公示公告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杭县城绿地系统规划(2018-2030年)》(方案)予以公示,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与上杭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或直接提交书面材料。
公示时间: 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1月10日。
联系地址:福建省上杭县北大路80号(上杭县住建局规划股)
联系电话:0597-3880339
电子邮箱:651104978@qq.com
传真号码:0597-3831241
邮政编码:364200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0月10日
《上杭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8-2030)》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上杭县规划范围分为“县域”和“中心城区”2个层次。
县域:范围为上杭县行政辖区(范围包括17镇5乡),总面积2879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北起旧县河,南至龙湾体育公园,西起古武高速公路,东至七峰山、马鞍山总面积为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与中心城区范围一致。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其中近期:2018-2020年,中远期:2021-2030年。
三、规划目标
上杭县城近期2019年实现“国家园林县城”的目标,中远期2030年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县城”的标准。
四、规划指标
依据《上杭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结合上杭县城市绿地现状,参考相关国家园林县城、国家生态园林县城标准,制定上杭县城绿化建设指标如表1:
表1 上杭县城区分期绿化建设指标一览表
类别 年限(年) | 人 口 (万人) | 建成区面积 (平方公里) | 公园绿地面积(公顷) | 人均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 | 绿地率 (%) | 城乡绿地率(%) |
基年(2017) | 12.52 | 14.22 | 184.19 | 37.91 | 14.71 | 33.38 | 51.84 |
近期(2018-2020) | 14.50 | 15.20 | 219.97 | 39.69 | 15.17 | 37.85 | 52.47 |
中远期(2021-2030) | 20.00 | 22.21 | 327.43 | 44.66 | 16.37 | 40.20 | 53.61 |
五、县域绿色生态空间统筹
(一)县域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利用山体及水系地形走势,并结合县城总体规划和用地发展趋势,规划形成“两心六廊多区”的县域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两心:以临江镇为核心的生态斑块、以梅花山国家自然保护区为核心的生态斑块。
——六廊:汀江生态廊道、黄潭河生态廊道、旧县河生态廊道、赣龙高速生态廊道、长深高速生态廊道、蛟城高速生态廊道。
——多区:
自然保护区(1个):梅花山国家自然保护区;
国家森林公园(1个):包括四大景区,分别为上杭西普陀景区、摩陀寨景区、红豆杉生态园景区、马鞍山郊野公园;
矿业区(1个):紫金山国家矿山公园;
景区(10个):圆通山景区、古石岩景区、七峰山郊野公园、龙湾郊野公园、美女峰景区、茫荡洋景区、双鬓山景区、马头山森林公园、步云万亩竹园、龙龟森林公园。
(二)县域绿色生态空间管控
目前上杭县县域内可纳入生态控制线的区域可归纳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水资源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河湖湿地保护区、生态生产空间(基本农田)、国家地质公园、重要基础设施廊道7小类。
1.生态控制线划定
上杭县生态控制线包括了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其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生态敏感的区域,全县划定生态控制线总面积1485.64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51.89%。
2.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对接《福建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调整工作方案》,上杭县生态保护红线包括了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和防风固沙等4种重要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和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敏感区域。
全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约998.03平方公里,占县域总面积的34.86%,其中禁止开发区域面积127.31平方公里,其他红线区域面积870.72平方公里,按照相关专项规划和县域空间管制的要求进行分级管控。
3.禁止开发区
禁止开发区域包括了1个自然保护区(梅花山自然保护区)、上杭森林公园(包含西普陀、马鞍山、摩陁寨、南方红豆杉生态园4个景区)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4处饮用水源地(横滩饮用水源、石禾仓饮用水源、铁东水库、迎坑水库)一级保护区,总面积合计127.31平方公里,占生态保护红线范围12.76%。
六、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一)中心城区绿色生态网络体系
运用景观生态学理论的“基质——廊道——斑块”模式,结合县城山、水、城、林、田,构建上杭县城绿色生态网络体系见表2。
表2 上杭县规划区生态基质、生态廊道、生态斑块规划一览表
分类 | 规划内容 | 主要分布区域 | 控制规模 |
生态基质规划 | 山体 | 七峰山片区、袍岭公园片区、龙湾郊野公园片区、马鞍山郊野公园片区 | 对于景区群山可适度的进行开发建设,严格控制其位置、规模;对于原始状态的山体以封山育林为主,可适当结合人工干预 |
湿地 | 深陂水库片区、龙翔片区、南岗片区、丰云头片区 | 对已受到损害的湿地进行有计划的修复,种植适应地域条件的制备,或对水岸线进行整治, | |
农田 | 七峰山片区和深陂水库片区,东面的丰云头片区,南面的龙翔大道片区及南岗片区 | 应划分基本农田和确定城市增长边界以控制城市规模 | |
生态廊道规划 | 道路廊道 | 中心城区外围道路 | 预留8-15米宽的绿化用地 |
城市周边山体及各类保护区域以及汀江的道路 | 预留8米宽的绿化带 | ||
河流水系廊道 | 自然河流水系 | 两侧设置宽度40-200米的绿化生态防护林带 | |
人工河流水系 | 两侧设置宽度20-110米的绿化生态防护林带 | ||
其他绿廊 | 高压走廊绿廊 | 110千伏的高压走廊两侧防绿地宽度控制25米宽;220千伏的高压走廊两侧防绿地宽度控制30米宽 | |
厂宅卫生隔离带绿廊 | 工业区与居民区设应不小于30米宽的防护绿地 | ||
生态斑块规划 | 湿地公园 | 丰云头湿地公园、深陂西湖公园、张滩湿地公园、濑溪湿地公园、竹岐湿地公园、九洲湿地公园 | 构建湿地生态水王体系,丰富湿地生物多样性,并完善监测和管理机制 |
郊野公园 | 七峰山郊野公园、马鞍山郊野公园、袍岭公园、龙湾郊野公园 | 优化用地空间,控制建设强度 | |
其他风景游憩绿地 | 月光岭公园、仙人栋生态公园、临城生态公园、富康生态公园、水南中央生态园、南岗稻田公园 | 提供休憩场所 |
(二)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结合县城总体规划和用地发展趋势,规划形成“一环六楔,一带两轴,一心四园多点”的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一环:由七峰山、马鞍山、龙湾郊野公园、挂袍山、深陂水库构成的城区外围环形生态屏障。
六楔:汀江上游楔形绿地、苦竹溪楔形绿地、马鞍山郊野公园—紫金公园楔形绿地、汀江下游楔形绿地、龙翔隔离带楔形绿地、濑溪楔形绿地。
一带:汀江两岸滨水景观带。
两轴:
(南北轴线)七峰山郊野公园—杭川公园—西江滨公园—水南中央生态园—张滩湿地公园—龙翔公园—客家缘公园—黄泥潭公园—袍岭公园;
(东西轴线)深陂西湖公园—仙人栋生态公园—仙人栋公园—临城生态公园—临城公园—富康生态公园—月光岭公园—富古公园—水西公园—丰云头公园—丰云头湿地公园—马鞍山郊野公园。
一心:水南中央生态公园城市绿心。
四园:紫金公园、杭川公园、黄泥潭公园、南岗蔬果公园。
多点:城区内部均匀分布的多个公园。
七、绿地分类规划
本次规划公园绿地面积327.43公顷,防护绿地101.49公顷,广场用地5公顷(其中广场绿地0.58公顷),附属绿地459.18公顷,区域绿地4251.36公顷。
(一)公园绿地
在规划期末(2030年)规划的公园绿地总面积为327.43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37平方米/人。经过规划,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100%。见表3。
表3 上杭县规划区公园绿地规划一览表
序号 | 公园分类 | 类别名称 | 面积(公顷) | 数目(个) | |||
大类 | 中类 | 已建 | 新建 | 规划 | |||
1 | G1 | G11 | 综合公园 | 118.76 | 29.6 | 148.36 | 4 |
2 | G12 | 社区公园 | 31.72 | 59.42 | 91.14 | 21 | |
3 | G13 | 专类公园 | 29.74 | 31.65 | 61.39 | 11 | |
4 | G14 | 游园 | 3.97 | 22.57 | 26.54 | 58 | |
合计 | 184.19 | 143.24 | 327.43 | 94 |
1.综合公园
共规划4个综合公园,即紫金公园、杭川公园、黄泥潭公园、南岗蔬果公园,共规划面积为148.36公顷,其中已建118.76公顷(其中杭川公园部分绿地因道路建设分割为其他游园),并在紫金公园中设置动植物园。
2.社区公园
城区内共规划21个社区公园,规划总面积为91.14公顷,其中已建面积31.72公顷,新增面积59.42公顷。目前,城区内居住区相应绿化没有跟上,已建的社区公园有4处,此次规划的社区公园绝大部分为新增。
4.专类公园
专类公园主要包括儿童公园、体育健身公园、滨水公园、纪念性公园、雕塑公园以及位于城市建设用地内的风景名胜公园、城市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等。规划区内共规划11个专类公园,规划总面积为61.39公顷,其中已建面积29.74公顷,新增面积31.65公顷。
5.游园
游园主要是指除以上各种公园绿地外,用地独立,规模较小或形状多样,方便居民就近进入,具有一定游憩功能的绿地。规划总面积为26.54公顷,共规划游园58处,面积新增22.57公顷。
(二) 防护绿地
建成区内防护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共规划101.49公顷防护绿地。
1.交通道路沿线防护绿地
规划四环路、铜城路、杭富路等两侧各设不少于20米宽的防护绿带;规划三环路、二环路、上杭大道、龙翔大道、江北路等两侧各设15米宽的防护绿带;金山路、梁碧路、黄竹路、紫金南路等两侧各设10米宽的防护绿带。
2.城市高压走廊防护带
规划区内,根据电压等级设置相应宽度的绿带,110千伏城关高压走廊,两侧防绿地宽度控制25米宽;220千伏龙翔高压走廊,两侧防绿地宽度控制30米宽。
3.污水处理厂、水厂防护绿地
污水处理厂:上杭佳波污水处理厂周边防护绿地应不小于50米。
水厂:南岗给水泵站周边防护绿地应不小于10米。
4.变电站防护绿地
根据变电站电压等级设置相应宽度的绿带:
110千伏城关变电站、110千伏南岗变电站、110千伏黄竹变电站周围防护绿地大于50米;220千伏龙翔变电站周围防护绿地大于60米。
5.厂宅卫生隔离带
一类和二类工业混合区与居住区之间宜布置不小于50米的防护林带,三类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布置的防护林带宽度应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进行确定:产生有害气体、粉尘及噪声污染的工厂应设立不小于50米的防护林带;垃圾处理厂周围设置宽度不小于50米的防护林带。
(三)广场用地
共规划广场用地总面积为13.98公顷,绿地总面积为5.00公顷,占建成区规划总绿地面积的0.56%,占广场用地面积的35.76%。
(四) 附属绿地
1.居住区附属绿地
规划新建居住用地的绿地率不应小于30%;旧城居住用地的绿地率不应小于25%;居住用地中应设置中心绿地,其中应大于500平方米,可供居民休憩活动的绿地不应小于0.5平方米/人。旧区改建的不应低于0.35平方米/人。
2.其他附属绿地
①工业用地附属绿地规划
工业企业绿地率10%-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
②其他单位用地附属绿地规划
其他单位附属绿地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工业、物流仓储、公用设施等用地绿地。其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不小于20%,工业用地的绿地率10%-20%;物流仓储、公用设施用地的绿地率不小于20%。
3.道路附属绿地
园林景观路的绿地率不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30%;红线宽度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0%。
(五) 区域绿地
共规划17个风景游憩地,其中规划6个湿地公园、4个郊野公园,7个其他风景游憩绿地,总面积为2098.46公顷;规划生态保育绿地总面积为1629.07公顷,位置起于南门大桥,经张滩大桥、李家坪大桥,至枫竹湾大桥东侧沿江绿地,占总绿地面积31.66%;规划区域设施防护绿地总面积共474.57公顷,占总绿地面积9.2%;规划区内规划了一处苗木生产基地,位于下坝路西南侧,规划面积49.26公顷,约为城市建设用地的2.21%,地块处于上杭北收费站东北侧,区位交通便捷,附近有较充足的水源。
八、树种规划
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以乡土树种为主、适当选择外来植物,结合本县绿化建设需要,强调地方特色的原则,确定红榕、高山榕(大叶榕)、香樟、朴树、紫荆花(红花羊蹄甲)等为基调树种。建议推选红榕为县树,紫荆花(红花羊蹄甲)、小叶紫薇为县花。
九、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针对上杭县城区目前古树名木的现状,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应严格按照建设部的《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执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内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定级、登记、编号,并建立档案,设立标志。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增加群众对于周边古树名木的认识,并自觉进行保护。开展有关古树名木保护基础工作及养护管理的技术规范工作,建立古树名木合法的、合理的、科学的、系统的保护管理体系。
十、防灾避险绿地规划
(一)城市绿地防灾避险场所规划
参照相关规范,上杭县避灾公园绿地规划如下:
(1)中期避险绿地:紫金公园、杭川公园、客家缘公园等3处。
(2)短期避险绿地:包括黄泥潭公园、人民公园、和平公园等共23处。
(3)紧急避险绿地:包括金岗公园、新天地公园、站前公园等35处绿地。
并在客家缘文化中心设置石壁寨指挥中心。
(二) 疏散通道规划
1.避险通道
规划利用城市次干道及支路将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连成网络,形成避灾体系。同时,为防止城区居民避灾地、城区自身救灾和对外联系等发生冲突,避险通道应尽量不占用城区主干道。为保证灾害发生后避险道路的通常和防灾避险绿地的可达性,规划控制主要疏散干道,保证有效宽度不小于7米,疏散次干道保证有效宽度不小于4米,防灾公园内部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的有效宽度不小于4米。控制沿路的建筑应后退道路红线5-10米,高层建筑后退红线的距离15-20米。
2.救灾通道
①城区内部救灾通道
规划利用城市主干道,规划四环路、三环路、二环路、上杭大道、龙翔大道、金山路、紫金路、站前大道、北环路、黄竹路、杭永路、江北路、铜城路、琴岗路等各个方向的城市主干道为救灾通道的骨架路网。
②城区外围救援通道
城市外围的长深高速、古武高速、上蛟高速、夏蓉高速、山深线、国道G357、国道G319等高速公路网及主要公路形成内外救灾通道网。规划主要救灾通道的红线两侧,需种植树材坚实、不易断裂的乔木,救灾干道规划控制有效宽度不小于15米,保证发生灾害时安全、通畅。
(三)城市隔离缓冲带规划
结合上杭县绿地规划,以生态防护、安全隔离为主要功能,结合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附属绿地,形成主要城市隔离缓冲绿带:
①仙人栋生态公园—仙人栋公园—临城生态公园—临城公园—富康生态公园—月光岭公园—富古公园隔离缓冲带
②新天地公园—客家缘新天地广场—临城生态公园—游园28—兰田公园—临溪公园—驷马桥溪流—西江滨公园隔离缓冲带
③游园27/游园29—临城公园—杭川公园—游园3—游园30—西江滨公园隔离缓冲带
④梁碧公园—游园26—游园38—罗星塔公园隔离缓冲带
⑤游园31—南岗蔬果公园—北江滨公园隔离缓冲带
⑥南岗蔬果公园—琴岗游园—黄泥岗公园—游园32隔离缓冲带
⑦客家缘公园—龙翔公园—铜城公园隔离缓冲带
十一、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
(一)规划结构
结合县域实际情况,形成“三轴、三带、多片”的保护规划结构:
三轴:松毛岭生物多样性保护轴、玳瑁山生物多样性保护轴、玉岐-马鞍山生物多样性保护轴。
三带:汀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带、旧县河生物多样性保护带、黄潭河生物多样性保护带
多片:梅花山国家自然保护区、上杭县国家森林公园(西普陀景区、南方红豆杉生态园景区、摩陀寨景区、马鞍山景区)、紫金山国家矿山公园、圆通山景区、双髻山景区、美女峰景区、茫荡洋景区、古石岩景区、龙龟森林公园、步云万亩竹园。
(二)生境保护规划
县域境内的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区域,按照“保护亚区—保护小区”进行分类与分级的规划。共规划“保护亚区”7个,保护小区116个(见表10.6)。
十二、中心城区重要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绿线规划
中心城区重要绿地绿线规划主要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和主要防护绿地。绿地范围内的用地可根据功能要求建设必要的配套管理与服务设施,综合、社区公园绿地内建设用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绿线所划定面积的5%;防护绿地内建设用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绿线所划定面积的3%。绿线控制范围内建设活动应遵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1)公园绿地绿线:现状公园绿地绿线以绿地实际边界线为准;规划公园绿地绿线按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项目具体设计方案确定的绿地界线,并充分考虑周边相邻项目情况及场地实际情况确定;
(2)防护绿地绿线:现状防护绿地绿线以绿地实际边界线为准;规划防护绿地绿线以道路红线、铁路边界、水系岸线及高压线边界线为基础,按规划防护绿地宽度划定。
十三、近期建设规划(2018-2020年)
到2020年,绿地面积达到575.46公顷,人均绿地面积达到39.69平方米/人,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19.97公顷,绿地率达到37.8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17平方米/人。
(一)公园绿地
到2020年底,公园绿地总面积由184.19公顷增加到219.97公顷,人均公园绿地指标由14.71平方米/人增加到15.17平方米/人。
1.综合公园——对紫金公园、杭川公园、南岗蔬果公园进行提质改造,规划总面积为116.61公顷。
2.社区公园——对望江塔公园、西江滨公园、杭永公园、人民公园进行提质改造,新建和平公园、竹岐公园、龙翔公园,规划总面积为39.37公顷。
3.专类公园——对烈士陵园、体育公园、罗星塔公园等进行改建;并结合汀江绿道建设,新建长岭公园、丰云头公园、七峰山江滨公园、临溪公园,共规划面积为49.61公顷。
4.游园——进行绿化率提升改造至绿化率不低于65%;对部分游园进行提质改造,增设部分休息设施;根据城市建设和改造的进程,共计规划面积14.38公顷。
(二) 防护绿地
县城内的道路、隔离带结合县城用地发展同步建设防护绿地,切实加大防护绿化建设力度,完善城市绿地的分布,完成国家园林县城防护绿地标准的基本要求。到2020年底,防护绿地总面积由39.19公顷达到52.91公顷。
(三) 广场用地
共规划市民广场、瓦子街广场、客家缘广场等8处,规划广场面积为10.43公顷,广场绿地面积为3.73公顷。
(四) 附属绿地
完善现有单位部门及居住区内的附属绿地建设,满足相应绿化标准,同时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大于50%或提升率大于10%。
其中北部城区、龙翔片区、南岗片区新建的高标准住宅用地居住区绿地绿≥45%,达到一类居住小区标准,老城区改造更新继续完善,使得其居住区绿地率≥30%。
全部工业用地绿地率达到标准,即绿地率10%-20%,上杭工业园区进一步建设,南岗用地功能置换,新增工业用地主要集中于城南产业区,因此城南产业片区工业用地绿地率再上升五个百分点,即达到15%-25%。有污染的工业企业需达到35%,同时设置防护林。
其余建设项目如其他单位、广场、道路等的建设需更加完善其配套附属绿地建设。其中道路绿化普及率要大于95%,道路绿地达标率要大于80%,林荫路推广率大于60%,主干道绿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比率不低于20%,次干道绿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15%。
(五) 区域绿地
根据总规,完成深陂西湖公园、袍岭公园大体建设以及对七峰山郊野公园的提质改造,并暂时保留已有的生产绿地为15.75公顷,近期共规划总面积为4458.96公顷。
上杭县城市绿地系统近期规划建设一览表
序号 | 公园类别 | 绿地面积 (公顷) | 绿地率 (%) | 人均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 | 城乡绿地率 (%) | ||||
现状 | 近期 规划 | 现状 | 近期 规划 | 现状 | 近期 规划 | 现状 | 近期 规划 | ||
1 | 公园绿地(G1) | 185.56 | 219.97 | / | / | 14.82 | 15.17 | / | / |
生产绿地 | 1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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